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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純粹個人想法XD)
想建議消防署在專責救護隊、專責安檢隊之後成立:專責為民服務隊
颱風天接到通知,有路樹倒塌,希望我們過去處理一下,
可是不覺得路樹倒塌是要通知清潔隊去處理嗎?
所以我覺得可以成立專責為民服務隊,
跟救護還有安檢一樣,只要為民服務或火警救助等等,
成立之後也讓消防跟警察一樣有專業單位可以選擇,
1、擁有最精良的救貓誘餌,保證保分百把貓引過來,完成救貓行動
2、接受獸醫訓練,可以應付各種動物受傷的情況
3、超高級補蜂衣,不用擔心會被螫也不會熱
4、接受訓狗師訓練,可以把野狗馴服的服服貼貼
5、接受百毒教的訓練,練到百毒不侵徒手抓毒蛇
6、其他(希望大家提供XD)
以上純粹在出了[救護路倒的大樹]這個勤務後的KUSO想法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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