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exam.gov.tw/newshow.asp?2306

考試院院會今(21)日決定,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

消防警察人員類別增列需用名額200名。

考試院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表示,本項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暫定

需用名額前經公告計1000名,為應用人機關內政部儘速補足地方消防機關人力需求,

本次增列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需用名額200名,併同原公告需用名額,

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暫定共計1200名。


太好了!多了200個名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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